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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证券交易所就公开发行并上市规则公开征求意见
2021-09-11 08:36:28 来源:北证公告〔2021〕2号 评论:0 点击:
为落实北京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北交所)试点注册制要求,明确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、上市公司再融资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安排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根据《证券法》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、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、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等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本所起草了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、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和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等业务规则(详见附件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意见请于9月27日17点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反馈。
邮箱地址:ruleadvice@neeq.com.cn
邮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南门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专用地址(邮政编码:100033)
附件: 1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
2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起草说明
3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
4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起草说明
5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
6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起草说明
北京证券交易所
2021年9月10日
邮箱地址:ruleadvice@neeq.com.cn
邮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南门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专用地址(邮政编码:100033)
附件: 1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
2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起草说明
3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
4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起草说明
5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
6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起草说明
北京证券交易所
2021年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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